2021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教职人员35人公告
- 时间:
- 2021-03-20 10:00:50
- 作者:
- 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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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认定以2021年3月为截止日期,岗位资历认定以2021年3月23日为截止日期。2021届毕业生资历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3月23日8:30—2021年3月31日17:00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因网站系统设置限制,考生实际操作网上报名时可能遇到部分招聘岗位条件与本公告《岗位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岗位信息表》为准。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有条件要求,方能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8:30—2021年3月31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网上申诉、说明情况。申诉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8:30—2021年4月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下载准考证:请报考者关注并及时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将视同弃权。
三、考试办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在10:1以上的,以及起点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3.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7日的8:30-11:30,14:00-17:00,办理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综合行政楼8楼813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加分审核仅适用于笔试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报考审核通过人数与招收人数在10:1以上的,以及起点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携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笔试加分说明见(附件4)。
4.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时间、考场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60分,笔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或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4月23日的8:30-11:30,14:00-17:00。地点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综合行政楼8楼813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佐证岗位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复审材料包括: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的《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原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招考岗位有本科阶段专业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电子报告》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所在院校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是岗位要求标明从事的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递补截止前(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
6.面试时间待定,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编写教案、片断教学、说课、回答问题,带*岗位还需要进行技能测试,面试占60%分值,技能测试占40%分值。没有技能测试的,面试得分即为面试综合成绩。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为演讲。
7.面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70分,面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或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查询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fzmjtc.cn/rsc/)。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设置为70分。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核
1.从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校党委会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4.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高校教师岗位需兼任2年行政工作或者3年辅导员工作。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教师、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
1.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 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21年)》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2021年)》所列专业及境外学历的,根据所学专业主要课程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7.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8.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1号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35100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王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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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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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闽江师专附属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