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宁德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40人公告
- 时间:
- 2021-07-12 09:55:37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的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1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补充招聘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7月11日(系统开启)~7月17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补招的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3.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7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到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工作
1.面试采取片断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
2.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围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无竞争者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考核:按补招的学科岗位数,以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4号)文件,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相应学科的应聘者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及霞浦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5.新聘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6.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