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集赴省外支教教师志愿者的公告
- 时间:
- 2021-05-18 11:06:12
- 作者:
- 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广大教师:
为做好2021年福州市选派优秀教师赴西藏、新疆、宁夏等地开展支教帮扶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一批支教教师志愿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条件
福州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均可申报。要求身体健康、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能够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支教时间
西藏支教时间一般为1.5年或3年,新疆支教时间一般为1.5年,宁夏支教时间一般为1年。
三、工作要求
支教期间,承担学科教学任务,开设讲座、公开课、示范课,参与校本研修、集体备课、班队和家访等活动,积极提升所在支教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服从当地教育部门和受援学校的领导,不得向受援学校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再承担派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支教待遇
1.西藏、新疆支教教师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18〕48号)等文件落实待遇。每月给予支教教师一定生活补助,按规定开支体检、保险、交通等费用。完成支教任务并考核合格,回校后尚未晋升高一级职务或岗位聘任的,在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或岗位聘任时,可享受一次学校教师职务晋升或岗位聘任量化考评加10分的待遇。
2.宁夏支教教师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援宁支教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47号)等文件落实待遇。每月给予支教教师一定生活补助,按规定开支体检、保险、交通等费用。完成支教任务并考核合格,回校后尚未晋升高一级职务或岗位聘任的,在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或岗位聘任时,可享受一次学校教师职务晋升或岗位聘任量化考评加10分的待遇。
五、征集办法
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报《2021年福州市支教志愿者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fuzhouzhijiao@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福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支教任务的具体学科需求,在征求申报个人及工作单位意见后进行统筹安排。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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