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龙岩长汀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0-06-03 09:27:02
- 作者:
- 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认定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户籍或居住地在长汀县;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长汀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有关报名及资格确认等事项详见《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人〔2020〕68号)。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按省教育厅安排的两个时间段,我县2020年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规定时间段的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1.第一次:
网络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19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22日至7月3日(上班时间)
2.第二次:
网络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3日至12月4日(上班时间)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网络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能成功。
2.在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3.申请人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精确填写到乡镇。
4.《个人承诺书》(在网络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按程序要求上传。
5.申请人网络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
6.网络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体检医院及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医院
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要求,由龙岩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其中,2020届应届毕业生体检医院为:龙岩市第二医院(体检科电话:3399630);社会人员体检医院为:龙岩市中医院(体检科电话:3377125),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二)体检时间
1.第一批认定:2020年6月8日至6月19日
2.第二次认定: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
以上体检时间均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办理。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自行到指定医院的体检科体检。先到导诊台处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粘贴照片,到窗口登记、缴费并领取指引单,然后到各科室检查。《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体检医院寄送至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认定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2.体检结论。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将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次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特殊情况人员。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摄片)未完成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参加2020年当次教师资格认定。
温馨提示: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请再根据届时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4.其他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生理期,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主,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不穿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服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内衣;
(4)女性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5)勿戴项链;
(6)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
(7)裸视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矫正视力;
(8)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安全。
五、现场资格确认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龙岩高校就读的外地户口应届毕业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现役军人提供部队的龙岩市服役证明文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并提交原件。
6.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明(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不再提交纸质材料,2008年以前的普通话证书需提交复印件)。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体检医院寄送至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8.从2020年开始,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上交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姓名和任教学科。
9.后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后学历的相关证明:⑴若已经相关部门更改学历的,提供学历更改表原件及复印件;⑵未进行学历更改的人员,请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在本人到现场确认时间内)。2001年前毕业无法查询学历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业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现场资格确认
地点: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联系人:黄阳华
联系电话:05976825758
六、其他事项
(一)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二)申请人需按我县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资格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员要认真研读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相关政策、文件,详情可登陆“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阅。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