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教师资格笔试:学前儿童推理的发展
- 时间:
- 2021-08-10 11:21:00
- 作者:
- 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1.最初的转导推理
儿童最初的推理是转导推理,转导推理是从特殊事例到另一特殊事例的推理。这种推理还不是逻辑推理,而属于前概念的推理。转导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其中没有类的包含,没有类的层次关系,没有可逆性。幼儿的转导推理常常不符合客观逻辑,是因为:
(1)缺乏知识经验;(2)不会分类、概括。
例如:一个幼儿知道给小树浇水,树会长出叶子,那么当他在动物园里看到梅花鹿时,可能会问:“如果往它头顶上浇水,那树枝(指鹿角)一定能长出树叶来的,是吧?”
2.幼儿的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归纳和演绎属于逻辑推理,演绎推理的简单而典型的形式是三段论。三段论是由三个判断、三个概念构成,每个概念出现三次。它是从两个反映客观事物的联系和关系的判断中推出新的判断。实验证明,学前晚期(5~7岁)经过专门教学,能够正确运用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随着儿童概括能力的发展,类概念的形成,归纳推理的能力才能逐渐发展起来。
例如:所有的蘑菇都是可以吃的;这种真菌是一种蘑菇;因此,这种真菌是可以吃的。
3.幼儿的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也是一种逻辑推理,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归纳推理。它是对事物或数量之间关系的发现和应用,是根据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推断出其他两个类似事物之间也有类似事物之间也有相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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