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及范围
- 时间:
- 2018-05-30 15:42:46
- 作者:
- 毛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范围的,考生们对于这些是一定要知道的,以下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有关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条件以及范围,赶快来看看吧,对你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会有所帮助的。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河北省内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方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3、符合直接认定条款的特岗教师。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详见冀教师[2015]12号文件)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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