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福建南平邵武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时间:
- 2021-10-12 10:01:13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我省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邵武市的中国公民;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邵武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南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邵武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21年10月18日—10月29日(限工作日7:00-24: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受理)
申请人或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8日—11月12日(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邵武市行政服务中心(邵武市熙春中路电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21教育局窗口)。
3、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并有经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结论。有关体检事宜见下文“四、体检”部分。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应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版)。具体规格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中显示申请人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提交时,应在背面注明认定类别及申请人姓名。
示范图如下:
(9)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委托办理事宜。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加入qq群“邵武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码:815418368 )进入该群后按“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姓名”修改个人昵称,如初级中学张应;及时关注群通知,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确认网报信息。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订好后上交现场确认点。
四、体检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正处于孕期的申请人员,因部分项目不宜进行,建议待分娩后再申请认定。
1.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时段。
2.体检医院:邵武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邵武市八一路270号)携带材料: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并随带身份证。
3.注意事项: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4.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5.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作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6.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7.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到医院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9.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五、其他
1.教师资格认定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2.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599-6329677。
邵武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