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福建教师资格证芗城区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4-30 14:30:29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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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2013〕9号、教资字〔2019〕1号、闽教师〔2019〕10号、闽教人〔2015〕42号、闽政办〔2016〕131 号等文件规定和《漳州市教育局2019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人[2019]9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9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9年在芗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或居住地在芗城区(持有芗城区有效居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芗城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芗城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规定,体检合格。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漳州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5月27日-6月11日(根据信息系统安全建设需要,2019年6月1日至6月9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关闭)。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该网站弹窗公告信息为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5月27日-6月11日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得补报,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本公告附件1。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体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要求,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于2019年6月11日- 13日期间的上午8:00前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集中统一体检(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提供)。
(体检时请携带:A、个人有效身份证,以便医院核对。B、与网上报名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体检表上。C、体检费用以现金方式交体检医院)
指定体检医院:漳州市人民医院(延安北路41号,原芗城医院)医技楼五楼体检科。
友情提示: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同志最好不要穿连衣裙参加体检。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于6月17 日—6 月25日(工作日)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芗城辖区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办理(具体事宜由学校负责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点:芗城区教育局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98号,芗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6-2072379 、0596-2047197
备注:芗城辖区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确认点设在申请人所在高校,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通知。
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96-2521027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0596-2528663
3.现场确认时所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芗城区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籍不在芗城区但居住地在芗城区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毕业审核意见、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即可)。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出具,体检合格者现场确认时由申请人拍照带回上传,申请人需记住本人体检编号)。
(7)近期小二寸((3cm x4cm))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体检表同一底版,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所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及姓名,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属以下情形的,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若加盖的是“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还需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4、在“福建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
现场确认并通过后,以上有关证件原件退还本人,申请人还应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芗城区教育局窗口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核对清单》和清单中对应的材料)。材料为扫描或者拍照形成的清晰可见的图像,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拍摄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本公告附件2。
(四)审核认定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自现场确认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布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自市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7月10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漳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公布。
(五)领取证书时间:申请人在现场确认通过后,请注意关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有关领取证书时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