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福建教师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对普通话的要求?
- 时间:
- 2023-02-03 17:32:11
- 作者:
- 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从业人员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含二级甲等 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含一级甲级 一级乙等);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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