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乙肝可以过吗?
- 时间:
- 2023-06-15 16:44:58
- 作者:
- 徐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福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乙肝可以过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中明确规定,患有乙肝的人不得报考幼师资格证。的确,幼儿年龄尚小,免疫力低下,据相关研究,婴幼儿期在易感的环境中比成人的感染并携带的机率约高8倍,所以,乙肝患者不宜当幼师。
教师资格证的学段除了幼师,还有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资格证,这些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对考生的身体要求较低,乙肝患者可以报考除幼师资格证之外的学段。小学教师资格证和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学对象年龄较大,已经具备一定的抵抗力,并不能轻易被传染乙肝,所以,考生可以考虑报考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不合格情况如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患心肌病 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 18. 66/12kpa (140/90 毫米汞柱),低于 11. 46/7. 46kpa (86/56 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 33kpa (160毫米汞柱),低于10. 66kpa (80毫米 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 (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
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 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 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査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 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癒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镜尺度数大于800度,或单盲、双盲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碍发音者(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除外)。
15、面部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瘢风、黑色素痣等。
16、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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