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福州晋安区公开招考编外合同教师100人公告
- 时间:
- 2021-07-14 10:28:24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已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并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附件1)、《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面向2019、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附件2)。
(四)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审核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附件1、2)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现役、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除另有说明外,均以现场报名截止日(含)为截止日期。2021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1年8月16日前取得。
二、信息发布
招聘后续通知的信息公开渠道为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www.fzja.gov.cn/xjwz/ztzl/jy/tzgg/,下同)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取得笔试成绩相应学科岗位,每人仅限报考晋安区域内1个岗位志愿(即仅能报考本公告中附件1、2岗位中1个岗位)。一人报名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其所有岗位招聘资格。注:已报考2021年福州则徐教育集团桂湖校区编外合同教师专场招聘会岗位的,不得报考本公告中任何岗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报名时间
7月20日-7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报名地点
福建省福州则徐中学。
温馨提示:请从福州则徐中学南门进入校园(地址:晋安区王庄街道俊伟路10号)。
(五)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表(详见附件3,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原件一份。
2、身份证。
3、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成绩单报告单。
4、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有效验证期须含2021年7月)。
5、教师资格证。
(1)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到岗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2)本、专科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正式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普通话证书
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应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往届毕业生须按要求在现场报名提供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7、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附件1、2中“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须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9、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已持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的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
11、加分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考核合格证件(书)、证明材料(由相应服务基层项目县级及以上人社等管理部门出具,须经主要负责人手写签名,注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按不同人员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12、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1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均须在报名时提供。其中,第2至11项材料还应提供复印件(1份),并按《2021年晋安区公开招考编外合同教师报名材料清单》(附件4)中的顺序叠放提交。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考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以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及取得的笔试成绩为准。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幼儿教育等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次由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属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情况),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人员、时间、地点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等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另行发布。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四)综合成绩及聘用成绩
所有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成绩采用综合成绩,聘用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成绩合格线、聘用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1、根据合格线以上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确定拟体检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选。
2、拟体检人选须参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拟体检人选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3)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3、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的管理按我区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八、工资待遇
编外合同教师工资待遇含工资、绩效奖励、“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对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给予年终奖励。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监督电话:0591—839240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区教育系统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报名、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点或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报名、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报名、考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于报名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其它
1、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均为聘用制编外合同教师。
2、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且均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
3、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0月下旬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区教育局。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点击下载>>>
1、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2、2021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面向2019、2020、2021届毕业生)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