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专项教师招聘8名公告
- 时间:
- 2021-12-22 15:26:21
- 作者:
- 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4.报考者应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公布,并通过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在其校园网站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并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登记表》(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3.资格审核: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方可进入笔试或技能测试。申诉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4. 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序号1、2、3、4、5、6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序号7岗位采取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序号7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体育专项技能及身体素质测试。笔试(或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内容均为片段教学。
2.根据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准考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附件2);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报考英语教师和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方向证明;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师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将通过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发布。
六、考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笔、2B铅笔等考试用具。
2.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3.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应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4.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445548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及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福建师范大学),0591—8353157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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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