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工作人员招聘2名公告
- 时间:
- 2021-12-25 12:03:07
- 作者:
- 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是一所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中国平潭网、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下载《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聘登记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报名材料:《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两张(jpg格式,规格100K以下)、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应聘者于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岗位”发送至fjsdptfzbgs@qq.com,同时在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用顺丰快递寄至福建师大平潭附中办公室(以邮戳时间为准。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591-86171618)。
3.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原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或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身份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6.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7.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了解防疫期间报名、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报名、笔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提交完整的相关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纳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员控制数管理,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其干部人事档案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在编人员要求进行管理。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起聘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服务年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按岗位服务年限要求履约,未满服务年限的,每年应赔付违约金贰万元(应征服兵役除外)。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等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
邮编: 350400
学校网址:http://www.fjsdptfz.com/
联系电话:0591-86171618
联系人:陈老师
十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6171602(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0591—8353157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591-22867115(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