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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建教师招聘:福州福清市教育局专项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108人)

时间:
2022-03-10 10:45:20
作者:
戈老师
阅读:
来源: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福建教师资格网提醒您关注福州教师招聘公告:2022福建福州福清市教育局专项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108人)。更多福建教师招聘公告等信息请关注福建教师资格网。

  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及教师招聘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吸引更多优秀教育人才来融,现将我市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学科岗位

  (一)教育人才引进岗位35名,具体对象如下:

  1.博士;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当年度美国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

  3.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

  (二)研究生招聘专项岗位63名,具体对象如下:

  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三)福建省内公费师范生10名,具体对象如下:

  2022届福建省内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福清市优秀教育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内)》)。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福清市优秀教育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内)》。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fzrsrc.com/)、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fuzhou.gov.cn/)、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福清市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fqrsw.com/)等平台发布。

  招聘后续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考务、成绩公布、考核体检、择校及办理聘用等相关事宜,信息发布的公开渠道为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错过网络通知的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1.教育人才引进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8:30至3月18日17:00。

  其中博士、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8:30至3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扫描报名二维码“福清市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见附件3)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福清市教育局七层712室(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

  2.研究生招聘专项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8:30至3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扫描报名二维码“福清市研究生招聘专项岗位”(见附件3)进行报名,同时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s://fjksbm.com/s/fqjy2203/)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及打印准考证,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却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其中教育人才引进岗位按现有各岗位数减去直接考核确定对象,再减去免笔试、面试考核对象的优先顺序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情况。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资格审核

  采取先网络初审,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一)网络初审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时间的第二天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网络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或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并当天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教育人才引进岗位报名对象:2022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研究生招聘专项岗位报名对象:2022年3月29日至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七层712室(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应聘人员应提早做好疫情防疫各项准备。

  3.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须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报名平台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

  4.境内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还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证书的“学位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上查询认证;

  5.就业推荐表(经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期间课程成绩);

  6.就业协议书(要求空白,完整份);

  7.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9.报到证;

  10.入职承诺书。

  以上材料第1、10项提供原件,第2-9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号顺序叠放。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本通知所列的岗位资格所有证件(书)、证明等材料,应在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前取得。2022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须在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组织,由福清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介入监督。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安排监察人员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

  (一)考试办法

  1.博士、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由毕业生与用人学校双向选择、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采用面试考核、双向选择的方式;

  3.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的应聘人员采用统一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4.福建省内公费师范生的应聘人员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由毕业生与用人学校双向选择、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除直接面试考核对象,其他对象原则上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顺延信息发布时间和报名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延长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情况特殊的,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三)考试要求

  1.面试考核、双向选择对象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编写教案、片段教学方式,特色项目学科岗位面试需加指定技能操作。面试拟定于2022年4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教材。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科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4)聘用成绩。免笔试对象的面试成绩即聘用成绩,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2.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对象

  采取先面试、再笔试形式,拟定于2022年4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要求。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考核(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不区分学科,时间为60分钟。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加分证明材料须于现场资格审核当天提供。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编写教案、片段教学方式。

  (3)面试教材。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科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5)聘用成绩。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对象的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完全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八、体检、岗位前培训、考察、公示

  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拟聘用新任教师岗位人员须参加由福清市教育局组织的暑期岗位前集中培训。

  福清市教育局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拟聘用人员公开自愿选择聘用学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九、聘用办法

  (一)本次聘用人员入编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入编后,须至少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

  (二)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并于现场资格审核当天提交《入职承诺书》(见附件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截止2022年8月16日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审档、岗前培训不合格的;

  4.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5.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由福清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福清市教育局均不提供考试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奖励待遇按《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教育系统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融政综〔2017〕321号)文件规定落实。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精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政策咨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具体招聘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负责,本通知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5232540,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近期我市将继续发布2022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计划,敬请应聘人员关注。

  附件:

  1.福建省福清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2022年福清市优秀教育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内).xls

  3.报名二维码.doc

  4.入职承诺书.doc

  福清市教育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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