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建教师招聘:南平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124人)
- 时间:
- 2022-03-22 10:57:35
- 作者:
- 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2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
2.资格初审。建瓯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9-3862309。张先生,联系电话0599-3833752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31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笔试科目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22年5月20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加分对象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政策加分重复条件的取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及要求事项会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关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和新教师招聘微信群上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要关注该网站公告及新教师招聘微信群,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告栏上予以告知。公告前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岗位确定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批聘用人员在8月10日前、第二批聘用人员在8月25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规定,城区小学新招聘的教师入职后应有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
2、公费师范生参照公开招聘择岗办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具体细则后续通知)。
附件下载>>
建瓯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