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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34人)

时间:
2022-04-25 17:50:53
作者:
戈老师
阅读:
来源: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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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34人,其中,管理岗位2人、专技岗位3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其它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2.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2022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7.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2年4月27日8:00至5月3日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qzjmc.cn)的“人事招聘系统”查询岗位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人事招聘系统将于2022年5月3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22年4月27日8:00至5月4日17:30)。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对于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社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社部门再复核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22年5月15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填《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方可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14天登陆“闽政通APP”通过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学院报市教育局、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综合基础知识》一个科目。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合同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4)特别说明:①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②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以及加分后笔试成绩将分别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

  (二)资格复核

  面试或体检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岗位是否需要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关说明。有关事项如下:

  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生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即综合成绩。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原始成绩较高者(即未加分)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学校报教育、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聘期5年(含试用期)。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请提前阅读并下载打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在进入校园前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行程码及“八闽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经查验健康状况合格后方可入校,并于考试前签署承诺书。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 22473135。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5—22462369,易老师。

  附件下载>>

  1.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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