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上杭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中专教师招聘加分事项通知
- 时间:
- 2018-05-30 15:31:37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因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规定,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的可享受笔试加分,经我局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三支一扶”办公室,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享受笔试加分仍按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的,可享受笔试加分。
经我局研究,决定对报考人员中2016年度行将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进行加分,请符合此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5月27日前提交服务所在地相应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到县公务员局申请加分,逾期视为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