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招聘:2018福建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幼儿园补充非编人员招聘1人公告
- 时间:
- 2018-09-13 17:16:38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岗位描述:
辅助岗:厨工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五)工作态度端正,能把工作放在首位,做事积极主动、勤快;
(六)初中及以上学历;
(七)持有厨师证或是有一定的厨师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思明教育网和莲花幼儿园外网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至872401936@qq.com邮箱,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6日
联系人:李老师 13515963605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园部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等。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和我园外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厦门市莲花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工作地址:厦门市莲花幼儿园(蓉芳里21号)
3.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莲花幼儿园负责解释
4.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