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莲东分园幼儿教师招聘3名公告
- 时间:
- 2018-05-30 15:53:51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编外幼儿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没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须参加过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
5.龙岩市户籍。
6.在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工作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按照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的笔试成绩,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7日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时需递交的材料: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幼儿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计生证明、综治证明。
4.报名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9月26日
2.面试项目:
从省编教材中抽取模拟教学内容,备课30分钟,模拟教学10分钟。
3.面试要求: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线为90分(总分150分)。笔试成绩以折算后的最后成绩为准,含政策性加分,对笔试单科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不作特别要求。
五、体检、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分数的,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我园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二)公示:拟聘人员在园内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龙政办【2017】133号文件执行。
2.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学年一签订,学年结束,由幼儿园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