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我区教育事业,按照南平市委人才办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系统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项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教人〔2021〕3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1〕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重点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人才•南平校园行”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5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1年南平市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项招聘“人才•南平校园行”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需具备以下3项条件之一:
1.省内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双一流”大学(含原“985”、“211” 院校)本科毕业生, 可不限师范类专业;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可不限师范类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1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8.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即非在编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待遇保障。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到我区中小学工作,分别奖励60 m²和80 m²以内的人才房(或30万元和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区工作,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具体详见《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其中符合“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五、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3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报考考生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考生下载填写《2021年南平市建阳区中小学幼儿园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jyjyrsg@163.com。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六、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
1.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2021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③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签订协议。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考生现场签订三方协议书。
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由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报名、补录。
八、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非应届毕业生面试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复核、体检、考察事宜。2021届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综合信息栏目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2021届毕业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
(一)网址:
建阳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机构—建阳区教育局http://www.jyszfw.gov.cn/cms/html/jyj3/zhxx/index.html
(二)考生咨询电话:0599-5892226、0599—5824151
(三)本公告由建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