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漳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公告
- 时间:
- 2021-05-19 10:31:49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招聘对象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19、2020、2021届毕业生。对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2.符合《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相关要求的高技能人才。
三、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2021年漳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7.其他条件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单位代码+岗位代码)+姓名。报考者要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确保网络报名成功。采用网络报名的报考者需于6月2日上午9:00—11:30,参加招聘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请报考者于6月2日上午9:00—11:30到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和复审相关资料。招聘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具体地址由漳州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zzksbm.com/)另行公告。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下: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发现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六、考试方式
1.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将于6月初举行,地点在山东省济南市,具体事项由学校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2.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含1:10)的,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七、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并由报考人员与学校当场签定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2.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体检、考核
1.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漳州考试报名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核准
1.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下发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招引人才符合我市《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漳委发〔2017〕14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受聘人员应在接到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说明
1.漳州市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次专项招聘范围。
2.本次招聘活动结束后,已签约的对象解除就业协议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做好防疫准备。考生需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于面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存在《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1-9项目情形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报到时使用本人手机出示健康码(微信防疫健康码或支付宝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健康码为橙码或体温异常(≥37.3℃)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体温异常(≥37.3℃),考生应配合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面试。
4.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