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泉州石狮市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 时间:
- 2021-05-19 10:45:28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在折算成百分制后60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1年5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
办公地点:石狮市教育局人事股(一号办公楼502室)
联系电话:0595-88767782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考生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二)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错峰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前来办理。
(二)资格复审以《2021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权利;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石狮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