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泉州永春县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及编外合同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 时间:
- 2021-05-19 10:41:36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资格复审对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1,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入围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编内新任教师:2021年5月24日;
编外合同教师:2021年5月25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应携带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在报考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登记表》放首页。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能体现招聘通告中关于户籍要求的佐证材料。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者,应保证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无法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8.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9. 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学位认证报告1份。
10. 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11. 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开具的证明要交原件。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非应届毕业生的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3.出现资格复审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按照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4.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永春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