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南平市延平区教师招考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时间:
- 2018-05-30 15:54:12
- 作者:
- 毛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达不到开考比例学科岗位数核减
1.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城区Ⅱ计划招聘12人,报考人数3人,开考比例1:1,核减9个岗位;农村Ⅰ计划招聘11人,报考人数12人,开考比例1:2,核减5个岗位;农村Ⅱ计划招聘11人,报考人数17人,核减3个岗位;农村Ⅲ计划招聘11人,报考人数2人,核减10个岗位;小学代课计划招聘1人,报考人数1人核减1个岗位。
2.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农村Ⅰ计划招聘11人,报考人数16人,开考比例1:2,核减3个岗位;农村Ⅱ计划招聘11人,报考人数17人,核减3个岗位;农村Ⅲ计划招聘11人,报考人数17人,核减3个岗位;
3.农村小学体育教师岗位:计划招聘10人,报考人数11人,开考比例1:2,核减5个岗位.
上述42个核减的岗位和第一轮未招满的岗位进行合并,用于开展补充招聘。
二、笔试成绩合格线
所有学科(含特教、幼教)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按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材料
1.准考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个人报考平台下载)
3.身份证
4.户口簿(第一页与本人页)
(一)往届生
5.毕业证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8.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9.报到证
10.在编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普通话等级证书
(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是延平区外的应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上述3.4.5.8.9.11项还需提供复印件
(二)应届生
12.就业推荐表(含成绩,有学校公章)
1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4.报考诚信承诺书
1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16.普通话等级证书
(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是延平区外的同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上述3.4.12.15.16项还需提供复印件。
提交复审材料时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2018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四、审查时间:即日起至2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送审核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审查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南平市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14层即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4层,公交车至商业城或人民医院站点下车)。
六、联系电话:0599—6988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