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校聘编外教师30人公告
- 时间:
- 2021-02-04 14:23:25
- 作者:
- 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有特别说明的岗位年龄为27周岁及以下(199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见各岗位要求;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此招聘信息将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不接收纸质材料。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同时报名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时间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校聘编外:岗位序号+招聘部门+姓名”,并以“校聘编外:岗位序号+招聘部门+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各岗位招聘部门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①《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校聘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②《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校聘编外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2)
③身份证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
⑤专业方向材料(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由研究生院或学院开具的方向证明材料,且专业方向内容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⑥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扫描件;
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3月5日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名时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1.01-20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技能展示,面试内容为片断教学试讲。
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技能测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2.21-22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片断教学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23-24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技能展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员(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技能测试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技能测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
5.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并如实填写。
(2)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应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具体防疫要求根据考试时疫情情况提前通知。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根据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期内校聘编外人员的待遇遵循与编制内正式职工同工同酬的原则。
九、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
邮编:363000
招聘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十、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05962591337。
附件:
1.《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校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校聘编外人员报名汇总表.xlsx》
4. 《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