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不再作为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 时间:
- 2018-12-10 14:42:33
- 作者:
- 赵老师
- 阅读:
- 来源:
- 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
通知提出,要坚持把师德放在福建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更加符合一线教师工作实际,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
通知明确,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要加大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建立投诉机制,打通教师维权渠道。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严厉查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以上就是关于福建省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不再作为申报的限制性条件的全部内容,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关于福建教师资格相关资讯,如教师资格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条件、面试时间以及相关知识,敬请关注我们福建教师资格网。更多福建教师考试信息请关注福建教师资格网(www.fjjszg.cn)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想知道更多关于福建教师资格证相关考试信息,敬请关注右侧微信公众号!